京津冀协同立法管理机动车污染施行拟定5月1日

2020-01-22 22:51:08  阅读:5567 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责任编辑NO。姜敏0568

(原标题:京津冀协同立法办理机动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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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完毕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路途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这也是京津冀在大气污染防治范畴的初次协同立法。

河北省、天津市与之相关的法令已别离于1月11日、18日在当地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决经过。三地商定,法令的施行日期拟定为本年5月1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主任王荣梅介绍,对机动车和非路途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的污染办理,是京津冀协同办理大气污染的一项重要内容,三地拟定相对一致的标准,有利于推进完成生态环境协同办理。

早在2018年,京津冀协同立法联席会议就将机动车和非路途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法令确定为协同立法项目。三地此次出台的针对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令都设专章,规则展开区域联合防治、区域谈判、联合法律、树立信息同享渠道、树立新车抽检机制、一起施行非路途移动机械运用挂号等办法。

王荣梅说,为了保证《法令》落地施行,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将联合展开法律查看,要点查看区域一致规划、一致标准、一致监测、一致防治办法等和谐机制的树立和完善状况,对机动车超支排放进行协同监管和法律状况,非路途移动机械一致挂号办理状况等。

到2019年年末,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636万辆,是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最高的城市,外埠进京卡车日均约3万辆次,长时间在京运用的外埠客车有100余万辆,各类非路途移动机械达4万至6万台。2018年PM2.5源解析显现,在细颗粒物(PM2.5)本地排放中,机动车和非路途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占比达45%,已成为北京市PM2.5的首要来历,加强京津冀三地对机动车的协同治污火烧眉毛。